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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日,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长沙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决定决议案和人事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乌兰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剑飞、陈飞、胡旭晟、周农、彭国甫,秘书长王晓科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一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朱玉,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晓颖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关于批准《怀化市民族民间医药?;ず痛俳趵贰堵Φ资谢低3倒芾硖趵贰断嫖魍良易迕缱遄灾沃菖┐迦司踊肪持卫砣舾晒娑ā贰督遄灾蜗厝嗣翊泶蠡峁赜谛薷摹唇遄灾蜗刈灾翁趵档木龆ā贰堵檠裘缱遄灾蜗厝嗣翊泶蠡峁赜谛薷摹绰檠裘缱遄灾蜗爻钦蚬芾硖趵档木龆ā返木龆?,关于批准2023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省监察委员会,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各市州和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在湘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